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远程医疗的范围进行了重设,也规定了远程医疗(中国远程医疗系统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必须由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要求进行远程医疗的医生必须在本单位进行。
《意见》指出,远程医疗服务是一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邀请方”)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受邀方”),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以下简称“信息化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
但《意见》没有将目前市场上风生水起的互联网医疗咨询等纳入,引起了业内争议。行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多种“远程医疗”没有涵盖进去,就意味着政策对此收紧。
《意见》指出,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从字面上理解,医疗咨询和健康管理不在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之列,被排除在该规定之外。
但现在许多公司开发的远程医疗程序是个人在家里或者工作单位有些不适,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把自己的不良症状进行传输,同时通过智能化手段对血压、血糖等进行检测并传输,电脑或者手机的软件把这些数据做汇总进行分析,然后给出提示,是观察还是立即去看病。如果去,是去三甲医院还是社区医院等。
所以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远程医疗项目不属于新政关注的范围,有些偏颇。远程医疗中有病理诊断、影像诊断这合乎实际操作,但新政把在线医疗健康咨询排除在外,会让从业者对远程健康咨询领域如何做充满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