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民政部公布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福利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失能老人护养院、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敬老院等124家公办养老机构(中国养老院行业调查研究及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为改革试点单位。
据介绍,被列入试点单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改革。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职能定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发挥托底作用;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服务、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延伸服务范围、调控养老服务市场等,增强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鼓励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由社会力量来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试点单位可在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中确定,优先选择大中城市市级民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试点。
据了解,2013年12月,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至少确定1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改革试点,截至今年9月上旬,除河北、海南、陕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其他28个省(区、市)民政厅(局)共上报了124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