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深圳首次公开挂牌出让医疗(中国医疗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用地使用权,以解决民营医院“建房用地难”问题。这也是国内初次“试水”医疗用地招拍挂。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在8月8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三级医院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以下简称《预公告》),根据《预公告》,首宗出让的地块位于深圳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简上路北侧,土地面积46221.39平方米。该区是深圳市2011年12月成立的新区,北临东莞。
《预公告》明确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医院定位为800张床位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建筑面积115550平方米,并允许建设宿舍楼。
《预公告》中的方案显示,具有雄厚资金实力,项目资本金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和组织可以独立或联合申请竞买。符合条件的国内三级医院、国际知名医院管理集团、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指原卫生部属院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排行前10的医学院校)也可申请竞买。
“建房用地难”是民营医院普遍反映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深圳市卫计委8月12日对多家当地媒体表示,由于政府土地出让中没有医疗用地这一项目,民营医院的土地要按商业用地购买。但是,由于土地和房产均不能抵押贷款,民营医院的融资成本远远高于公立医院。再加上医院又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行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一般会经过5年左右的亏损期,民营医院经营压力很大。
深圳市卫计委表示,在深圳,全市仅有少数的几家民营医院按医院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绝大部分民营医院是租用厂房、民房等进行内部改造而成,难以进入标准化行列,限制了医院做大做强。
这次出让的医疗用地,深圳政府给予了优惠的地价。《预公告》显示,该项目用地50年期的楼面单价约750元/平方米。按1155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算,总地价8666多万元,远低于其他用地的地价。
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中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鼓励社会办医。
2013年11月14日,深圳市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对土地、人才、税收、社保政策等民营医疗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了支持措施,其中在用地方面规定:“社会办三级医院用地优先纳入我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享受医疗用地地价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已有17家单位向深圳市卫计委预报名,包括深圳当地资本,以及来自北京、上海、香港、重庆、汕头等地的房地产企业、人寿保险公司、医院投资管理公司、医院管理集团、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