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海市发改委官方网站挂出《关于公布本市2014年第一期基本药物大包装、简包装日常采购中标药品医院供应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指出,根据《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中国药物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应在不超过医院供应价格的前提下,实施零差率销售。华山医院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仁济医院南院、瑞金医院北院应按上海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规定实行零差率销售。
上述通知还要求,上海市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应在不超过附表中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销售。社会零售药房及其他药品经营单位销售的基本药物,其最高零售价格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此轮价格限制在本月15日起执行。
从公布的目录中看到,此次限价涉及包括兰索拉唑肠溶片在内的6个品种。
业内人士称,“基药从渠道来看走得最多的还是社区医疗中心,零售药店某些基本药物中的产品在医院卖得比药店还要便宜,目前药店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差不多与最低价格有10%的价格差距。”
上海交通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鲍勇教授表示,从国家发改委到上海市发改委限制零售价等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研发到形成产品到流通,三个环节都有问题,但是发改委只涉及最后面的流通环节,因此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无独有偶,山东省近期也发布了《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