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

2014-08-09 03:04阅读:8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从合肥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市日前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划定22条“红线”,凡“触碰”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公布1年,所涉企业面临重点监管。

针对食品、药品(中国药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管理办法划出22条“红线”,包括生产经营腐败变质伪劣食品,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毁灭有关证据,被依法查处的;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改变生产工艺、药品处方,被依法查处的;伪造生产记录、购销记录且情节严重的,或者伪造检验报告的;被省级食药监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后,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部门联合曝光的,等等。

凡符合列管对象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都将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信息向社会公布1年,其信息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涉案产品相关内容等。所涉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合肥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公开公示“黑名单”的形式,促进企业自律,更好地保障饮食和用药安全。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