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在京医师到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医师申请多点执业不再需要本单位出具“同意书”,另外,多点执业地点数量不设上限,医疗机构的法人、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也可以多点执业。
22日,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已对2011年公布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完成修订,进一步对医师多点执业“松绑”。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北京已有1993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
医师多点执业仍需告知医院
22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布《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这是继2011年北京为医师多点执业“松绑”之后,首次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此前,北京规定医师申请到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条件之一,是取得已注册医疗机构(中国医疗机构标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的书面同意,相当于要经过本单位“审批”。
从一些医院医务处室了解到,过去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时,基本上都要院长签字,才能得到“同意书”,导致很多医师难以成功办完手续。业内人士指出,单位“不放人”形成了医师多点执业的一个障碍。
根据修订后的新政,在医师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的提交材料中,取消了“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这意味着自今年8月起,单位的“同意书”不再作为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硬性规定。
不过新政指出,取消“同意书”并不意味着不再需要医院“同意”,医师仍然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向本单位报告多点执业的相关情况。据市卫计委相关人士解释称,和原来相比,新规的灵活性将大大增强。“原来医师需要按照院规走审批流程,现在向科室主任‘打个招呼’即可。”
多点执业不能耽误医疗救援
按照原来规定,医疗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是禁止多点执业的。而22日颁布的新政取消了这一限定,意味着今后医院管理者也可以多点执业。
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路明介绍,一些医院的院长本身也是专家。新政为他们“解禁”之后,这些院长可以根据自身能力、经营状况考虑多点执业。
此外,原先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不能超过3个。此次新政还取消了对执业地点数量限制。
不过,市卫生计生委表示,新政除了进一步为多点执业的医师“松绑”之外,还增加了对医师的考核等管理方面的内容。比如医师应根据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合理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另外新政强调,医师的多点执业不能和突发、救援等任务相冲突,须服从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即本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及医疗救援工作的调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