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生医院感染暴发而未报告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卫计委将定期发布医院感染暴发的人群特点、季节分布趋势、易发感染部位等规律性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把医院(中国触摸屏医院查询仪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感染暴发报告和处置作为持续改进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手段。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在及时控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和全面掌握医院感染暴发客观规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要求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发生医院感染暴发而未报告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认真理解和掌握医院感染暴发和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标准,准确辨识医院感染暴发的严重程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当医疗机构无法确诊医院感染暴发,怀疑疑似医院感染暴发的,应当主动联系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调查并上报。发生特殊病原体、新发病原体和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时限要求上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统一使用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系统的通知》要求完成用户登录和信息维护等工作。医疗机构负责在线填报、修改《医院感染暴发调查报告表》,查看审核结果等。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县级—地市级—省级的顺序逐级审核《医院感染暴发调查报告表》,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经过调查发现不属于医院感染暴发的,应当在报告系统上标记“审核未通过”;确定属于医院感染暴发,并且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已经调查处置完毕的,应当在报告系统上标记“完成”;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无法确定是否医院感染暴发,或是已经确认为医院感染暴发,需要按照《规范》规定继续上报的,应当在报告系统上标记“审核通过”。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数据质量控制,提高医院感染暴发管理能力,对报送及时、数据质量高的医疗机构要予以鼓励。2014年起,卫计委将委托相关机构动态分析数据质量,以省级区域为单位进行数据横向比较,以季度为周期进行纵向比较,形成全国医院感染信息报告数据质量标杆值。报告系统将以部分省级医院感染监测系统2013年监测到的医院感染暴发情况作为比较基准值。
《通知》最后指出,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要建立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分析、利用和反馈机制,指导医疗机构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总结医院感染暴发预警与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每年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卫计委。
卫计委将委托相关机构通过报告系统运行数据的大样本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医院感染暴发的人群特点、季节分布趋势、易发感染部位和常见病原体等规律性信息和应对原则等,指导各地持续改进医院感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