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在原来21种的基础上,新增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和产科急危重症抢救3个病种。
据了解, 新增和调整的大病保障对象为: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0至14岁苯丙酮尿症(PKU)患儿、0至14岁尿道下裂患儿和产科急危重症抢救患者。
对于患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儿合规医药(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费用,新农合基金承担80%,其余20%由患儿家庭承担,年度个人累计补偿限额不超过15000元;尿道下裂患儿每例患者治疗费用最高限价15000元,没有达到最高限价的按实际发生医药费用结算,治疗费用新农合承担80%;孕产妇发生产科急危重症需抢救治疗,抢救治疗阶段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农合按照医药总费用的80%承担,年度新农合报销封顶10万元。
除新增3个大病保障病种外,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还对原来已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内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救治进行调整,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钢医院等13所医疗机构确定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定点收治医院。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门诊服用特殊药品治疗费用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救治对象在定点救治医院按规定方法治疗发生的特定药品费用,新农合基金将报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