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沈晓初在“2014上海民生访谈”中表示,上海将试点在医疗机构(中国医疗机构标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内设立“第三方告知”机构,并通过推进完善协商调解、严格控制医疗质量和行为等途径,缓解医患矛盾。
较高的诊疗费用往往导致更高的效果期待,也从一个侧面催生激化了医患矛盾。沈晓初表示:“医患关系为何‘难处’,除了诊疗行为外,还有技术、经济、法律等复杂因素,其中经济因素特别容易导致矛盾产生,又恰恰不应该是医生和患者之间本应有的问题。”
据悉,上海将在医疗机构内试点设立“第三方告知”机构,请社会组织开展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社工、医保人员、非患者所属科室专家等与患者进行经济方面的沟通,包括经济承受能力、不同档次床位的报销和选择等,接受诊疗过程中涉及经济方面的咨询。沈晓初说:“不再让医生和病人直接谈论钱的问题。”
沈晓初表示:医患应该是一个团结一致和疾病作斗争的关系。传统的医患关系应该是医生主导的、有充分的信任和关怀。但医患两者之间,涉及医疗技术、经济利益选择、风险告知等严谨的法律条款,任何一个点处理不好就会变成医患矛盾。
《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强调解决医患纠纷“调解优先”,对伤害医务人员等行为明确公安部门依法及时采取处置。同时,上海还严格规范医疗质量和行为,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积分管理,每年都有10多家医疗机构受到扣分乃至停业整顿、注销执照等处罚,受到处理的医务人员在15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