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2014-04-09 02:02阅读:10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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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2014年是医疗器械(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行业变革的重要一年。据了解,2月《条例》征求意见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食药总局一方面加快相关《条例》配套规章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另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和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条例》出台将促进整个行业的整合,医疗器械行业将迎来收购兼并高潮。

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推算,2013年行业产值为4000亿元左右,据保守估计,到2015年医疗器械产值将达到4500亿至5000亿元。截至2013年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近1.6万家。

“在中国医疗器械企业中,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约有20家。”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会长赵毅新指出,医疗器械产业总体水平在国际上处于中等偏下水平。据她介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研发投入少、创新水平低、核心技术少;二是民族品牌处于市场相对弱势地位;三是其上游产业对医疗器械的发展有较大的制约作用,尤其是国家的基础工业,如材料、电子、机械、能源等,更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食药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负责人指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起步较晚,目前产业总体规模较小,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一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给公众用械安全带来隐患。2009年12月,原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五个针对医疗器械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于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全国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施行。

据悉,医疗器械按风险程度分三类管理:第一类是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如绷带、棉签等;第二类是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血压计等;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或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如心脏起搏器、血管支架、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

该负责人透露,食药总局还将出台全面推进实施《规范》的通知,规定到2015年年底,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规范》要求;2017年年底,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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