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相关人士近日在国务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将继续按照每个县300万元的标准对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县给予补助。据悉,第一批有311个试点县,第二批有700个试点县,一共1011个试点县,中央财政将补助30.33亿元。
据了解,卫计委等5部门还发布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50%以上的县(市),2015年全面推开。
财政部相关人士指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是县级公立医院(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负担。
据悉,相关措施包括一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二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三要加大财政投入,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