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诉紫鑫药业造假已立案 律师号召股民维权

2014-04-01 11:07阅读:3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日前,从上海杰赛律师事务王智斌律师处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同意受理他们代理股民对紫鑫药业(中国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一案,目前正处于缴纳诉讼费的阶段。

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并不止他们一家,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表示,其在2014年3月10日前往法院立案庭提交的股民诉紫鑫药业虚假陈述索赔一案已立案,正在缴纳法院诉讼费过程中。

吴立骏表示,此前法院曾经试图调解,但是调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紫鑫药业一旦接受调解,这意味着紫鑫药业认罚,很多原来不准备起诉的股民也会参与进来,赔偿的金额也会大大增加。

2014年2月21日晚间,紫鑫药业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证监会认定紫鑫药业未在 《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延边耀宇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劲辉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欣鑫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化伟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嘉熙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振豪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紫鑫药业于2007年上市,在宣称介入人参业务之前,股价表现平平。2011年3月底,紫鑫药业公布了2010年度的年报,业绩大涨利润大增,股价也一度冲破每股40元的高价。被媒体揭露隐瞒和关联交易和涉嫌虚增利润后,股价大跌,曾一度跌至6元以下。

王智斌介绍说,目前有十多位股民委托他们代理索赔,但是目前立案的是一位损失20多万元的股民,主要是看立案速度确定其他股民诉讼进程。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从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8月15日期间买入紫鑫药业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参与诉讼。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已接受曾经是紫鑫药业股民的索赔委托人数50多位,索赔金额超过200万。

王智斌表示,由于已经有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股民索赔有依据。据介绍,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两位律师号召股民积极参与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公开数据显示,紫鑫药业近日股票持续下跌,昨日,紫鑫药业再现1.28%的跌幅,收盘价11.58元。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