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姑饼干,猴头菇制成,养胃;上午吃一点,下午吃一点。”去年9月,这则由明星徐静蕾代言的食品广告开始登陆各大电视台,并引发争议:猴姑饼干到底是食品还是保健品?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副所长高惠君表示,并没有“功效食品”这一分类,猴姑饼干此举确实在打擦边球。“要么是食品,要么是保健食品,功效食品是企业自己建立的概念,还是属于一般食品一类,没有专门的国家分类标准认可。而国家对食品进行分类,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管理、监督和建立标准。”
中山大学营养系教授蒋卓勤认为,猴姑饼干不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不能宣传功效,否则就是违规。“普通食品不能宣传功效,如果这个产品有功能,为什么不去申请保健食品,通过审批证明这些功效?”蒋卓勤表示。
江中药业董秘吴伯帆表示,江中药业从2009年就开始转型,目前公司旗下业务主要包括OTC、保健品和功效食品三大块。其中,猴姑饼干即属于“功效食品”。不过,“猴姑饼干业务现在还在试验期内,未来具体怎样发展还有待观察。
近日,江中药业一份澄清声明也表示,猴姑饼干业务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筹划并推出的具有养胃功效的功能食品,该业务目前不属于上市公司。而“猴姑”饼干资产注入计划,尚无明确时间表。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江中药业推出功能性食品,就像凉茶,也是药企在生产,正是从药业向食品行业扩容转型。不过,跨界营销很难一蹴而就,首先猴姑饼干的违规宣传问题还不知道怎么解决,其次药品、保健品和食品的销售是完全不同的渠道,企业要怎样把渠道建立起来也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