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经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下发《关于贯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加强中药材管理作为改善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加大中药材(中药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链各环节的管理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促进全省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共三大部分11条具体意见,从加强管理入手,对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管理和促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
《意见》强调四点:一是制定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的药材种类和发展方向,对中药材产业发展合理布局,促进道地药材发展。二是制定中药材鉴别人才的培养规划,抢救性保护有经验的中药材鉴别老药师队伍。三是推进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广先进栽培技术和加工工艺,鼓励各中药材产区对重点优势品种进行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四是营造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对中药材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逐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扶持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投资机制。
《意见》还结合实际提出要求,如建立和完善中药材质量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工作考核和问责力度;加强部门、区域联动,形成协调配合的监管合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中药材管理社会化,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形成中药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