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今年年内,本市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大医院。医事服务费标准还在测算中,近期有望公布。
意见提出。本市将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康复护理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大医院临床一级康复、专业机构康复和基层康复有序衔接、双向转诊的康复体系。探索建立老年护理分级管理模式,完善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针对老年人、重病患者等在医疗、康复方面的实际需求,北京将试点地区以不同类别、不同病种服务包的形式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基本医疗服务部分可以报销。
《意见》明确,会延续执行大医院医生下基层的政策。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须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此外,加大引进非北京生源医学专业毕业生的力度,填补人员缺口。
为吸引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将来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1至2个医师特设岗位。该岗位的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承担带教、示教、会诊等任务,并实行合同聘用制度。
根据意见,今后将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将实现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的有效衔接。
同时,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把规划内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内,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和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