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通过诉讼代理人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向其索赔3000万元。目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这是片仔癀药业2013年8月起诉青蛙王子之后,半年内再度出手,起诉商标侵权。
公告中,片仔癀药业表示,被告厦门中药厂在报刊、自己的药品宣传中对片仔癀药业大肆侵权,利用广告、虚构事实、不正当对比、诋毁挤压片仔癀药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公司的注册商标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
据片仔癀官方网站介绍,片仔癀(片仔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处方属于国家级保密配方,是允许使用天然麝香的少数药品之一,因为稀缺,片仔癀的价钱也一涨再涨。
不过,片仔癀药业并非没有竞争对手。早在2005年,国家有关部门为保护野生麝资源,仅准许国内少数几个传统中药品种继续使用天然麝香,片仔癀药业的“片仔癀”以及厦门中药厂的“八宝丹”被同时列入。同时,在对外宣传上,厦门中药厂生产八宝丹,无论是成分还是功效,都与片仔癀近似,而两者的售价却相距甚远。
对于片仔癀药业的起诉,厦门中药厂方面表示,片仔癀确实是国宝神药,不过公司目前尚无接到相关法院诉状,仅从片仔癀药业公告知晓相关诉讼,并为此深感震惊。厦门中药厂方面认为,八宝丹与片仔癀本属同宗同源,有史可查,希望和同业一起把中国传统医药产品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