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1月至2013年12月,该委累计为74家医疗机构集中采购120台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医用设备器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金额达25416万美元,节资率达28%。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采购效果来看,医疗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统一集中采购一是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的量价优势,与既往医疗机构分散采购相比,采购价格明显降低。二是保证了机型先进、功能齐全、售后服务完备,基本达到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工作目标。三是规范了采购行为,对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有效防范了分散采购中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对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产生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后制定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将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对卫生费用增长影响大的大型医用设备定为甲类大型医用设备。
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均应参加集中采购。并规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以当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实施计划为依据,在每年年初拟订集中采购工作计划。切实保障了大型医用设备采购质量和采购价格合理,控制卫生费用过快增长,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