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今日公告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并于11月1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19日复牌。
公告指出,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标的资产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分立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标的资产涉及面广,程序复杂,重组相关审计、评估、法律审核和盈利预测工作仍在进行中,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还在加紧编制及审核。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公告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均已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再次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指出,据与有关各方沟通的结果,截至目前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