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吉林省正式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2013-12-30 09:56阅读:2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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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止到2013年11月底,吉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377.7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为解决吉林省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报销难”等问题。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省人社厅制定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总体规划,确立了“省级管理、信息联动、多卡兼容、审查互认”的建设原则,并迅速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全省先后规范了全省异地就医政策管理制度,统一了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业务标准体系,建设了省、市两级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通过近三年来的持续推进,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省、市、县三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实现互通、互联,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时,在不改变现行医保政策、不转移医保关系、不降低待遇标准、不调整就医流程的条件下,可实现即时划卡(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启动,标志着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正式启动。届时,符合以下条件下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居民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一是因工作需要长期跨统筹地区工作的;二是退休在异地已长期居住的;三是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四是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以上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例如:A地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到B地居住。首先到A地(参保地)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登记,然后经办人凭业务登记单到B地(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在其选定的B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凭卡结算,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报销。

据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将有效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垫付医药费、往返报销跑腿的问题,尤其是对一些治疗费用高昂的大病患者而言,不用再为筹措昂贵的住院费发愁,也不再为看完病报销往返奔波而苦恼。目前,全省共确定了185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试运行开通了60家。先后办理异地登记283人次,就诊230人次,结算医疗费用2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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