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已实施近14年,国家药监总局拟对其进行修订,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确定为除“有源医疗器械”和“无源医疗器械”之外的第三大类医疗器械,并对其进行独立管理,这也意味着国家对于医疗器械的监管更趋规范。
国家药监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在原有“有源医疗器械”和“无源医疗器械”两大类基础上增加“体外诊断试剂”,同时在规则正文和分类判定表中相应增加了“体外诊断试剂”的内容。《分类规则》指出,体外诊断试剂包括: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试剂、微生物培养基、样本处理用产品、染色液等。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分为: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
国家药监总局表示,基于体外诊断试剂本身的产品特点,将其独立出来便于管理,符合目前现状及国际通用分类。据了解,早在2007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后,绝大部分体外诊断试剂划归医疗器械管理,但《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中并未将其进行细化和完善,导致体外诊断试剂一直处于身份不明的尴尬境地。
业内人士表示,体外诊断试剂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监管混乱,近年来逐渐成为国家重点规范的领域,对其监管越严格,规范企业受益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