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2013年度首先在安徽、湖南、四川、云南4个中西部省份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工作,通过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基层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问题,力争试点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办法》指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3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试点地区暂按年人均3万元的标准补助。
《办法》提出,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4年。聘期满后,鼓励其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常设岗位管理;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在启动会上指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实行“县管乡用”模式是一项制度创新,试点地区要探索形成特岗全科医生下得去、干得好、能流动的长效机制,使乡镇成为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首选,努力做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
马晓伟要求,要明确职责分工,特岗全科医生作为团队领头人,要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探索建立县乡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解决病人分流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要在经费保障、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执业注册、县乡联动等方面,为特岗全科医生创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的基础上落实配套资金,特别要落实特岗全科医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培训经费、社会保险等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