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西安市完成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审考核工作,14家医疗机构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定点资格,2家医疗机构被取消城镇居民医保(医保服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定点资格。
据介绍,在取消定点的医疗机构中,有的是因为医疗机构已经停办了,有的则是由于某种原因年审不达标。定点医保资格取消后,就意味着在这些医疗机构看病,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取消以下14家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西安市临潼区相桥中心卫生院、西安市临潼区栎阳中心卫生院、西安市临潼区北田镇卫生院、户县渭丰卫生院、户县甘河镇卫生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第七七一研究所职工医院、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门诊部、陕西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卫生所、陕西汉唐医院、陕西正和医院、西安未央韩庆捷诊所、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分公司卫生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卫生所;取消以下2家医疗机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陕西汉唐医院、陕西正和医院。
对比发现,陕西汉唐医院和陕西正和医院,既被取消了职工医保定点资格,也被取消了居民医保定点资格。也就意味着,今后在这两家医院看病的人,将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也不能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