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至今,西安监管部门对全市26家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了为期一月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存在资质到期后未及时索取及更换,进口医药产品无商检报告及报关单,个别使用进口产品中文标识不全等违规事件。
据了解,此次检查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第三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电子仪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及体外诊断试剂列为重点检查产品。重点检查产品进货、存储养护等。针对此次检查,食品药监部门还专门制定了《西安市医疗机构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按照检查目录及每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项目不同,使用品种也有所不同的原则,重点检查使用环节,以确保产品的追溯性。
据介绍,检查中中心医院、市四院、红会医院等三家市级医院,以及民营长安医院,管理到位,资质齐全。但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不同问题。药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改正,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将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