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抗骨质增生丸”等10种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医疗器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告违法情节严重,并提示消费者在医生或药师的指点下购买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
公告显示,这10种广告违法情节严重、发布频次高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分别是: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壮腰健肾丸”;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脾肾双补丸”;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抗骨质增生丸”;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外用无敌膏”;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静电理疗贴”;七台河市康鑫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疗器械“前列腺贴”;滑县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骨痹痛消贴”;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枕治疗仪”;河南雅郦化妆保健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万鹤灵芝茶”;安徽高山药业公司(证件持有者)的“寿瑞祥牌全松茶”。
安徽食药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上述产品时,一定要辨别是否有国药准字号、保健品或医疗器械批号,如果遇到患者现身说法、老专家、老寿星等强烈推荐的广告一定不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