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称,近期对全国部分电视、报纸、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发现15起严重违法广告。
据了解,15起严重违法广告(中国广告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分别为:欧蒂芙燃脂精华油化妆品广告、矿草元黑白冰泥化妆品广告、北京燕竹医院医疗广告、丹凤眼美容服务广告、解放军第464医院医疗广告、下消丸药品广告、前列回春丸药品广告、痛风舒药品广告、愈风丹药品广告、玛卡益康保健食品广告、中山医家庭医生口腔医院医疗广告、参蛤平喘胶囊药品广告、龟鹿补肾片药品广告、青钱柳降糖神茶保健食品广告、轻漾畅比芙小麦纤维素颗粒保健食品广告。
据介绍,这15起严重违法广告或以健康讲座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出现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内容,并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或夸大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他人名义、形象保证使用效果,误导消费者;或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继续加大广告监测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严重违法广告,严厉惩治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