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传染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专家认为,根据目前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认识程度,此病可以导致人的严重疾病甚至死亡,对公共卫生和社会经济会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卫计委指出,截至目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绝大多数呈散发状,尚未发现有效人传人的证据。但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由于我国城乡活禽市场交易普遍存在等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专家分析认为,不能排除我国内地继续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散发病例的可能性。
同时,调整中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据卫计委解读,自2010年8月10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流感大流行疫情结束,甲型H1N1流感病毒严重程度已与季节性流感相似,成为季节性流感病毒的一种。且从2010年开始,已可通过接种疫苗对甲型H1N1进行有效防护。因此,将甲型H1N1流感调整为丙类,归为季节性流感进行管理。
对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专家认为,其致病力虽强,但2003年以来,全球仅报告641例病例,我国报告45例病例,病例呈高度散发,未发现有效的人传人,目前不宜再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