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监测数据显示,药品违法广告共31条次,涉及24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共12条次,涉及7个医疗器械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2条次,涉及1个保健食品品种。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调查研究报告)、保健食品有三家,具体信息如下:
广告中标示为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灵洱磁朱丸”。该药品为处方药,依法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发布药品广告,但其不仅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同时还存在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广告中标示为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一线通”。该医疗器械广告宣称“只要贴上一贴,睡上一觉,小便即通;周期使用,老病症也能有效康复”等,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且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广告中标示美国华纳制药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恒力片”。该保健食品文号申请人为“北京南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保健食品广告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同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存在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