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下发实施意见 明确医改实施方向

2013-09-29 02:29阅读:5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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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了许多基层医改方面的新举措,着力解决全省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将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坚持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其中,对基层必需但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药品,以及临床常用且价格低廉(日平均使用费用3元以下)或经多次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将采取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将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实施意见》表示,将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该省还将把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足额补偿。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提高至10元,其中9元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和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提高至8元,其中7元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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