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为切实降低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在流通环节的安全风险,集中开展了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家,下达责令整改4家。此次专项检查围绕“用械安全”这一中心,体现了“三个明确”,做到了“三个结合”。
“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专项检查的对象,此次检查对象为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为100%;二是明确专项检查的重点品种,列入山东省特殊管理的植(介)入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三是明确专项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内容是检查企业的合法性、产品的合法性、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及购销记录的规范性、内部质量管理关键点。
“三个结合”: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效;二是与信用评级相结合,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三是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一企一档”的原则,对企业存在问题认真统计分析,探索医疗器械动态监管、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