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试点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推动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开展。
根据该方案,选取石龙人民医院、新涌医院、莞城医院、石碣医院、道滘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作为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试点医院,并确定道滘医院作为平价医院试点。《方案》提出,5家试点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按采购成本价格向患者提供药品。而对于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实现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主要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标准、政策性亏损补助、建立药品费用控制“以奖代补”制度、提高社保病人报销比例等四种方式给予补偿。
据统计,5家试点医院在2012年度药品加成收入为4273万元,这次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东莞市财政将给予补助1208万元,而预计患者负担将因此减轻1708万元。据悉,试点执行时间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从2015年起进一步扩大在市镇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