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拓展救助方式,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据悉,今年该省将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服务内容,扩大救助病种,对低收入群众降低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提高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
据了解,为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河北省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去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5840.8万元,其中城市住院和门诊救助13.7万人次,支出资金14841.8万元;农村住院和门诊救助57万人次,支出资金32247.5万元;资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170.3万人,支出资金8751.5万元。同时,推广“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目前已有73%的县(市、区)建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其中石家庄、保定、承德、张家口四市所辖县(市、区)已经全部实行定点医院住院救助“一站式”结算。
另外,为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该省在民政部已批准的10个县(市、区)作为全国试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9个省级试点单位,开展重特大医疗救助试点。自去年8月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实行以来,迄今已投入3270.52万元。其中,门诊救助1496人,支出资金321.3万元;住院救助6399人,支出资金2949.22万元。
此外,张家口市出台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每年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60万元,设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最高救助金额由最初的5000元增加到30000元。廊坊市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县级医疗救助基金,基金不少于100万元,为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