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广西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47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1795.19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1543.87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314.26万元。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数量和经济制裁金额均排第一位。
统计显示,在1-6月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中,药品(中国药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共153件,占全部价格违法案件的61.94%。其后依次为教育收费、交通运输价格、停车场服务收费和房地产价格违法案件。上半年广西因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而接受的经济制裁达912.60万元,占经济制裁总金额的59.11%。其他经济制裁主要集中在教育收费、电力价格、房地产价格和城建部门收费方面,分别为253.03万元、157.68万元、117.44万元和32.20万元。
据了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的主要问题是: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