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2013-08-06 11:01阅读:7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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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提出今年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在儿童不同月龄段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据了解,该《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中国中医药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应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中医体质辨识的基础上对不同体质老人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另外,还要求对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龄儿童,应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并在儿童6月龄、12月龄时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月龄、24月龄时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月龄、36月龄时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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