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创新医改:年内试点异地就医即时报销

2013-07-25 01:07阅读:7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字号

据最新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长期以来,由于利益分割上的均衡博弈,推行异地就医即时报销不时遇阻。而国务院办公厅此次表态,将为异地就医患者带来实质上的政策性利好,也有利于推动医药行业(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切身利益。

异地就医,一般是指参与医疗保险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才能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为了保障异地就医即时报销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国务院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保障其顺利开展。一方面,在基金统筹层次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级统筹,提高医保机构管理服务能力。总结实践经验,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逐步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

 另一方面,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将统一规划,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化和信息系统建设,继续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而在大病保险方面,将鼓励企业、个人购买商业大病补充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