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深圳市公布了2013年上半年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情况,并对被累积记分10分以上(含10分)的60家医疗机构予以通告。通过对医疗机构的记分与通告,可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抑制医疗机构的不良之风,推动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此次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共对全市260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对383家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14.73%,共计记分1965分,其中医院36家、门诊部109家、诊所223家、其他医疗机构15家。对于新审批的医疗机构,当年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将影响到医保定点的申请;对于有处罚依据的被记分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按法律法规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市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1月4日起,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严格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并对医疗机构的记分管理量化了监管指标,医疗机构的记分情况还将作为年度医疗质量评估重要依据之一,直接影响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