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显示: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食药总局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在3年内建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体系,确保国家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介绍,医疗器械(医疗器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良事件检测体系,将以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为核心,逐步建立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网络。哨点医院和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将实行“零报告”制度,同时也将实行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各级监测机构将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评价、预警制度,提高对突发、群发事件的预警和评价能力。各级监管部门将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发布、反馈与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管理和信息交流。
另外,征求意见稿提出,2013年~2014年,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和高风险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作为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平台用户,及时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与此同时,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全国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网络,全面监管医疗器械行业,推动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保障其生命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