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暂停销售三种违法广告药品

2013-06-29 08:51阅读:4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暂停销售消癌平片、蛇莲胶囊、复方鹿仙草颗粒三种药品。

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杨凌无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癌平片、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蛇莲胶囊、云南黄家医圈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鹿仙草颗粒这三种药品均属于处方药,但在重庆市部分医疗机构散发的《新健康周刊》、《解放军医药科技》、《新药导报》中发现:以上三公司发布的药品广告存在严重违法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在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向大众发布虚假处方药品广告;二、超出说明书内容,肆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三、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专家、医疗机构和患者等名义或形象为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情节严重。(医药保健项目可行性研究

现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相关规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如下决定:对上述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在重庆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并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暂停销售该药品的监督实施工作,并且要重点检查违法药品广告中所涉及的零售药店。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