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今后将艾滋病治疗纳入医疗救助范畴,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等。
广西是全国艾滋病高发、多发区之一,目前全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报告数均居全国前列。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的医疗花费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将艾滋病医疗救治纳入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采取一系列关怀、救助措施。例如,广西将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药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及相关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的报销项目等。
据了解,在艾滋病治疗方面,目前广西的艾滋病抗病毒药品全部免费提供。2011年,自治区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畴,实行新农合补偿70%、参合农民自付30%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