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将在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实施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创建若干个综合实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
中医药由于“简、便、验、廉”等明显优势,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目前中医药已在全球168个国家和地区广泛使用。但是中医药(中医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中医药服务贸易存在规模比较小、经营分散,没有形成品牌效应等问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引导与规范,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并发布了《商务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了《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办法(试行)》。旨在通过三年努力,总结和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模式,创新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相关政策法规,建立中医药服务标准,培育国际知名中医药服务品牌,全面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王笑频称,本次重点项目主要支持一批有一定工作基础、已形成一定规模、发展潜力较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并作为骨干企业(机构)的建设基础。骨干企业(机构)主要支持近3年持续稳定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且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已形成规模效益和良好品牌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机构),使之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重点区域的建设对象为省、市(地)两级政府或其委托主管部门,要求该区域内中医药服务贸易类别相对较为齐全,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链初步形成,有较为明显的区域特色,区域内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初具规模,产生良好效益,并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
据悉,2011年中医药产品出口额已达23.32亿美元。截至目前,分布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中医药从业人员大约有30万人,中医医疗机构达8万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