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保部、民政部和保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开始推向全国。继青海省2012年11月率先启动大病医保项目招投标后,目前山东省、安徽合肥、浙江乐清等地多个大病医保项目已确定中标机构。此外,广东省内潮州、梅州、阳江,以及辽宁省等地也已展开大病医保招标。
国内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保、平安养老、阳光财险、中华联合等在内的保险公司都参与了大病医保招标项目。其中,人保旗下公司和国寿对于成功夺标表现最为积极,在多个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中,人保旗下的人保财险、人保健康都是以第一中标人中标。
保险机构态度谨慎
大病医保项目地区间的差异较大,盈亏不平衡的情况比较明显。部分地区性项目中,竞争非常激烈;也有部分大病医保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流标情况。例如,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资格招标中,有两家公司中标,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以超出8000元部分补偿75%的高补偿比例列第一位中标,国寿山东分公司以71%的补偿比例代替阳光财险山东分公司(60.5%的补偿比例)获得资格。而安徽合肥市及福建漳州的大病医保项目招标经过二次招标才确定中标人,流标原因均是有效投标人不足。
目前尚不明确大病医保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保险公司对于参与大病医保的看法并不一致,多数公司态度谨慎。
地方政府对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判断包括资质、经费投入、专业化程度、服务理赔完善、网点完备等因素,大多数项目都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营销服务网点更丰富的大型保险机构享有更多优势。在青海省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项目中,中国人寿、人保财险、阳光财险和平安养老的青海分公司均参与投标,最终由国寿和人保财险青海分公司分别中标。阳光财险和平安养老落选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其在青海省下属州县布点较少。
报销方案地区差异大
已经开展大病医保招投标地区公布的2013年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方案中,统筹层次既有省级统筹,也有市级统筹,理赔范围、缴费等区域性差异较大。
山东省新农合在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对个人负担费用中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筹资标准为年人均15元,未来筹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青海省按照费用确定大病保险门槛,凡是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在5000元以上合规医疗费按大病要求报销。筹资标准为年人均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