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南宁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永跃,人大副主任尚芝兰,副市长彭若晖,政协副主席万辉出席会议。
会议对于2013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调整进行了相关的解读,并表彰了先进的工作单位和个人。
这次主要包括有四次调整:一是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水平由原来的年人均60元调整为年人均70元;二是调整住院补偿起付线及补偿比例,市内乡镇卫生院(含社卫中心)、市内一级医院、市内二级医院、市外协议医院、市外非协议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提高为150元、400元、500元、700元、800元,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为85%、80%、70%、65%、55%;三是开展大病保险再补偿工作,补偿起付线为2万元,实行分段累积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四是门诊按照人均70元提取设立门诊统筹基金,并实行市医院、中医院门诊就诊诊查费补偿33元/次,乡镇卫生院及以及医院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由原先的18元提高到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