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部委在8月底发布指导意见之后,大病医保再次出现了实质性的进展,目前,保监会已经拟定了相关的细则,并且已经下发给了各部门征求意见,很有可能将会在国庆期间正式实施。
上周,保监会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并且下发了通知, 该通知从大病标准、经营条件、产品开发、风险把控等多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可参与大病保险经营,只有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才有资格参与。
为了保障大病保险稳定发展,要求各保险公司和政府所签订的协议不得低于三年,中途不得推出,这次通知对于保障责任、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起付金额、赔付比例、结算方式等,并没有明确列明,还需要进一步的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