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并对其中部分未列剂型规格价格进行增补之后,本市从本月起调整了部分消化道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此次药品价格调整共涉及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22%。从本市各大医院了解到,各医院已经同期同步执行了新价格。
此次调整不仅包括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还包括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从本月开始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在此次涉及降价的药品中,主要包括胆肝疾病治疗药、抗酸药及治疗消化性溃疡和胃肠胀气用药、止泻药、止吐药、胃肠解痉药等众多消化道疾病常用药物。另外,对于此次《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中未列规格,《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中未列剂型(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剂型除外)和规格,本市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于5月10日前将申请定价资料报市发改委,经审核后公布价格。
目前,本市的各大医院均已经调整了这些品种的销售价格,四中心医院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每瓶20毫克的销售价格从原来的32.7元下降到22.4元;治疗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每盒从51.5元下降到39.1元;治疗反流性食管炎的兰索拉唑片,每盒价格从55.2元下降到42.8元;治疗急性胰腺炎的注射用生长抑素,3毫克每支的价格从230元下降到1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