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苏州市区2011年度社会医疗救助金和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发放通知书已全部寄发,救助对象可从1月19日起到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单位领取救助金发放存单,再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任意网点领取救助金。
据统计,年度医疗救助金受益人数和发放金额再创新高,达到14672人和2494.86万元,比去年增加1224人和273.07万元。同时,今年享受专项医疗救助人数也比去年翻了一番,由去年的254人增加至529人,医疗救助金额达31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89万元。
本次年度医疗救助金发放标准为,参保人员中2011年1月至12月自负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的,按38个档次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一次性医疗救助,最高救助标准达3万元/人。在符合领取年度医疗救助金的人员中,对未享受实时医疗救助,且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苏州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人员,可按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金额的60%享受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并不再重复享受年度医疗救助。
市社保中心提醒,自负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使用同一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结算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自负费用,不包括自费医疗费用和未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由个人现金结付的医疗费用,也不包括已按实时医疗救助规定由救助资金予以结付的医疗费用。
各类人员可到相应社保关系所在单位领取通知单,即在职职工至用人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至托管档案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至原用人单位; 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中,居住在市区统筹范围以内的(不含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至所在社区,居住在市区统筹范围以外的至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征地保养人员至征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少年儿童及大学生至代办单位(包括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学校、幼托机构)。
为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即日起,参保人员可登陆苏州社保中心网站(http://www.szsbzx.net)“公告栏”查询医疗救助发放名单,或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通过电子触摸屏“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救助发放名单及本人医疗费用情况、享受年度医疗救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