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1月起,赤峰市城镇医疗保险“一卡通”信息系统已全面启用,真正实现了“全市同待遇”和“就医一卡通”。
据了解,社保局本着“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不给"两定"单位增加负担,不削弱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职责”的原则,开发了“赤峰市城镇医疗保险跨参保地网络结算平台”。通过整合各旗县区医保信息资源,建立统一高效、互通互联的市级医保网络信息平台,扎实推进城镇医疗保险“一卡通”工作。 “一卡通”实施后,赤峰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可自主选择在全市统一管理的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通过医保“一卡通”网络信息平台,在费用结算上,采取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两定”单位代结算,医保经办机构间清算的方式。参保人员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跨参保地就医、购药时,可以凭本人“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实现了医疗费报销“零等待”。“一卡通”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不仅免去了参保人员为了报销医药费在就医地医疗机构与参保地经办机构间来回奔波之苦,缓解了医药费长时间得不到及时处理而带来的费用负担,而且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垫付多、负担重等问题。
城镇医疗保险“一卡通”的推行,也相当于在赤峰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之间引入了竞争机制,对“两定”单位在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能够促使其不断提升专业技术、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赤峰市城镇医疗保险“一卡通”的具体范围,涵盖市本级和各旗县区所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涉及参保人员975674人。医保局按照便民、持续、可控的原则,经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属全市统一管理的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46家、定点零售药店27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