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对药品、 医疗器械 、 保健食品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力度,严格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备案管理,做到虚假违法药械广告及时发现,及时移送,及时处理,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得到了有效治理。
宁夏区局严格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备案,去年上报审批药品广告36件、医疗器械广告3件、保健食品广告4件,审批药品异地备案广告218件,审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1家,切实保证了审批、备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该局对全区16个电视频道刊播的药品广告实现了实时监测,形成了区、市、县三级监管网络,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195件,共发布10条药品广告消费警示,2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对青海金诃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公司的“景天清肺胶囊”等17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 在全区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该局还加强与宣传、卫生、工商、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建立了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加强对本辖区内媒体发布广告情况的监测,并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信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监测的违法广告通报、外省(区、市)移交的违法广告信息和日常监测情况,采集辖区内广告发布企业的信息,及时登记、公告企业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