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0%地区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2010-08-25 10:14阅读:73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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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费需要先“垫钱”、报销需要“跑来跑去”的状况正迅速得到改变。

  2010年我国将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让参保人员就医时只付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不用先垫付其他费用再到社保机构报销,而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国已有86.7%的统筹地区大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实现了即时结算,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等12个省市所有统筹地区实现了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2010年年底前,我国将基本实现统筹地区内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门诊就医单次费用较低,但发生频率高,对老年人来说费用负担较重。2010年,我国将在开展门诊统筹过程中同步推行门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随着人员流动加快,异地就医人员大幅度增加,医疗费用结算问题越来越突出。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年底前,各省将全面启动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十二五”期间,逐步解决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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