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一位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负责人说,“上个月末,有税务机关来我们公司查账了。”
这并不出乎业内人士的预料。事实上,在“芦笋片”事件发生后,业内对有关方面即将开展的措施已有预感,查税即是其中之一。
税收稽查风暴欲起
2010年5月中旬,央视对“芦笋片”事件进行了曝光。 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涨到了213元,卖给了患者。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透露:“‘芦笋片’事件曝光后,我们猜想,有3件事可能会陆续发生:出台药价管理办法、严查商业贿赂和查税。”该协会另一位副会长王波预测,2010年底前,新医药行业可能将面临一次规模不小的税收稽查。
如今,3个预感似乎很快就要一一兑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正在各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已于6月30日正式公布;最后一项针对医药行业的税务稽查工作,也已经在部分企业展开。
上述医药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税查可能集中在规模较大的医药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而且,此次出面稽查的是国税部门。”
医药税收如何流失
从一位医药代理商处获悉,医药代理行业的部分收入来自 “过票”(指无证经营者通过有证企业的票据进行经营活动)逃税所得。这意味着,国家税收因此大量流入医药代理商口袋。
牛正乾认为,新办法一旦实施,流通加价受限后,药品“低进、高出、高差价”的现状将转变为“高进、高出、高返利”的模式,药厂在销售额提高的同时,将贡献更多的税收。
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解释道,之所以出现医院药品零售价是出厂价数倍甚至数十倍的现象,是因为目前国内有近八成的生产企业依靠代理商去分配各个环节的收益,由此造成了药品发票“低开高走”,并出现“过票”行为。
王波表示,“也就是说,如果《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医药上市公司报表里的销售额可能会暴涨,但利润未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