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发展改革部门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围绕五项改革,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用三年时间,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建成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使城乡群众不出乡村、社区就能够得到比较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一是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三年内,使广大农村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和若干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城市社区有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网络。2009年,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卫生等部门以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编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同时加大投入,启动一批相关项目建设,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100亿元,专项支持480所县级医院、199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15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二是重点加强全科医生培养,进一步提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今后三年,将采取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到城市大医院进修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采取执业医师招聘、免费定向培养、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等措施,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基层工作。2009年,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卫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并启动全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
按照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要求,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今后三年,发展改革部门将继续支持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并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改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2009年,适时启动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专项建设规划。
(二)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近三年主要改革任务是完善医药价格管理政策,合理调整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监测。2009年主要围绕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二是研究改革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促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创造条件。三是研究出台《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及相关配套办法,推进医药价格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三)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协调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医改试点工作,搭建协同配合、传递信息的平台,为推进医改工作做好服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推进医改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的一件大事,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把中央的医改部署落到实处。加大资金投入,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医改确定的建设任务。做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做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