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合作开始从硬件向软件,由经济向民生,由基础设施一体化向公共服务一体化拓展。
本报记者从3月27日在浙江湖州召开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协调会议”)上获悉,金融、医疗保险、会展、世博等被列入2009年长三角合作重点,而其中医保与金融合作成为众多参会城市关注的焦点。
据悉,长三角将用3年时间,初步实现16个城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而长三角城市也将建立共同应对金融风险的平台,出台措施互相引进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代理等合作。
“长三角人员流动十分频繁,每年不少于10万人次流动量,异地就医结算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建宁在会议期间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陈的另外一个身份是长三角医保合作专题组负责人。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医保合作专题由南京市牵头,而金融合作专题则是由杭州市牵头,这是除上海以外,长三角其它城市首次负责专题的牵头任务,结束上海“一家独大”的局面,长三角城市合作更为主动。
不过常州市常务副市长俞志平在协调会议上则提醒说,“如果在(合作)理念上没有实质性突破,那区域合作、区域一体化将一直停留在纸上谈兵或是浅层次阶段,难以取得重大突破。”
异地就医三年联网长三角
根据本次会议消息,从2009年开始,长三角16个城市将通过先实现“异地报销”、进而开展“异地刷卡就医”的方式,逐步解决区域内的异地就医问题。
这一专项合作的牵头方是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记者3月30日从南京市医保中心获悉,课题组将在今年4月选取部分城市开展调研,预计下半年正式启动合作,用三年时间实现总体目标。
根据课题组的初步估计,长三角16个城市参保人员每年有10万人次在区域范围内发生异地医疗费用。
“这还是个保守的数字,有关异地就医困难的反映一直比较强烈。”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主任王福华说。
目前,长三角参保人员发生异地就医后,一般先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再凭相关医疗文书和票据,回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份相关报告称,现行的结算模式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参保人员垫付资金压力比较大,特别是住院和大病医疗费用比较高;二是医疗费用报销周期较长,经过申报、审核、复核、高费用查证等工作环节,参保人员拿到现金短则需要10天、长则30天。
上述《关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情况报告》预见,要实现目标面临着医保政策待遇落差、相关技术标准不统一以及监管难度高成本巨大等难题。
现阶段国内的医保统筹是以县为单位建立的,不同城市甚至同一座城市的市县间,对就医的支付范围、结算标准都不一样。长三角16个城市虽然同处经济发达地区,相互之间的差别也比较大。江苏省某地市医保中心人士粗略估算,苏南和苏北之间的医保筹资水平之差可以达一倍左右。
王福华介绍,上述情况可以有两种应对办法。一是“参保地原则”,即按照就医人参保地区的待遇水准给予报销;二是“有利参保人”原则,即让参保人自行选择报销比例高的地区进行结算。
据透露,考虑到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地区的医保支付压力,未来长三角异地就医结算更倾向于“参保地原则”。
在药品目录方面,由于国家现行的基本药物只有600多种,无法涵盖医疗所需的大量药品,而且对乙类药品允许15%的地区差异,直接导致各地医保执行的药品目录很不相同,这更增加了结算的困难。
类似的问题也存在于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中。总之,各地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不统一,功能不健全,医保经办流程也不尽规范,这是课题组要解决的第二大问题。
“目录库的标准和规范化是一切技术问题的基础。”王福华说。而相关数据库的梳理与整合绝非易事。据了解,要在江苏全省实现统一,起码要耗时半年;资金投入也是一个问题:仅南京一个市,就为此花费了几百万。
根据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课题组确立了异地就医结算的基本思路为“整体规划、区域整合、分步推进”。
简言之,就是先在区域内实现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结算;再按省级行政区划开展异地刷卡就医,最后进行整个区域的整合。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课题组为此制订了分三步走的具体规划。
第一步是建立16城市医保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在2009年启动实质性合作。通过调研,确定异地就医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基本信息,建立双方委托代理机制,经办机构互设服务窗口,使参保人员能在就医当地进行报销。
第二步,在2010年度实现江苏省7个城市、浙江省8个城市各自在省内的联网,统一医保药品、诊疗及服务设施编码标准,初步实现参保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持卡就医、异地结算。同时积极推动上海市与两省间的网络互联,力争分别实现省/市异地就医和结算。
第三步是到2011年度,最终实现16个城市间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湖州医保中心主任关兵认为,异地就医结算的最终指向,应该是全国一卡通。目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进行全国医保统筹的课题研究,预计在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统筹的医保制度。
金融合作破解融资需求难题
根据长三角金融合作专题小组方面提供的信息显示,今年长三角城市将在“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开展多方面金融业务合作、创新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上进行密切合作。
根据规划,长三角方面将创造条件,鼓励金融机构之间开展银团贷款、融资代理等业务,支持金融机构联合进行业务创新,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的金融辐射和带动作用。
而为了破解长三角企业兼并等融资需求,长三角方面将根据市场情况,尝试借鉴泛美、东盟等区域的国际经验,开发新型金融产品,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内产业转移、企业并购重组、跨区合作项目等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最终目标是借助经济合作的机会,提高长三角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使长三角金融市场间实现良性互动。”杭州市金融办综合处处长李晓辉在协调会议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防范金融风险也成为众多参会的长三角城市关注的金融合作的核心内容。
浙江嘉兴市政府负责人就在此次协调会议上建议,“加强长三角城市金融合作,制定跨区域金融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救助合作机制,促进长三角地区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作为金融合作专题的牵头方,杭州市副市长佟桂莉表示,“长三角城市将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跨区域金融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救助等合作措施,客观分析判断整体金融风险,研究都市圈金融稳定形势,完善应急预案,引导辖区内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这与金融合作专题小组的思路不谋而合,“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稳定是金融业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协调、服务的主要目标。”本报获得的一份长三角金融合作专题背景材料上如是写道。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长三角地区企业的影响有可能进一步蔓延的情况,长三角金融业将在信息交流、监管配合、应急系统、上市融资等方面加强合作。”
李晓辉进一步解释说。
期待更有力的合作机制
在长三角合作逐渐进入医保和金融等深层面合作的同时,外界也注意到这样一个背景,《长三角规划》最终征询意见将延迟到2009年4月份结束,而最终出台日期仍不得而知。
“包括地方政府以及我们在内都期盼早日见到长三角规划出台。”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主任胡雅龙在此次协调会议上说。
“长三角规划到现在还未出台主要是地方诉求比较多,且差异很大,而且后来长三角又由16个城市扩展到两省一市,所以又增添了规划修改的复杂性,我估计今年年底能出台已经算够快的了。”一位江苏省某地级市发改委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在核心利益问题上,长三角各个城市的利益诉求协调难度不小,这也导致《长三角规划》在《珠三角规划》之前进行,却在《珠三角规划》之后出台。
这也在长三角此前的合作上得到了体现,在湖州协调会议召开之前,长三角合作更多的是侧重科技交流、旅游标志设置、交通卡胡同、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合作层次较浅。
如今,合作渐进深水区,涉及到更大层面的利益纠葛,外界担心长三角各城市之间能否有效地合作势必会成为长三角合作中的一个难题。
而根据本报独家获得的消息,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长三角规划》并没有拟建立凌驾于江浙沪之上的协调机构的打算,仍然以长三角当前的合作协调机构为核心。
“在这其中,政府合作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来处理各地区之间的利益纠葛,这样长三角合作才会有较大的进展。”长期从事长三角产业合作研究的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张玉臣则对本报记者表示。